曹志尚(1903——1940)字凌云,山东省汶上县十区曹庄(今属嘉祥县老僧堂大曹庄)人。1937年,与刘星、陈伯衡等秘密组织抗日武装力量。1938年2月5日,曹志尚与共产党员刘星及陈伯衡等人在汶上县申垓村永安寺(现属梁山县)举行抗日武装起义,成立“汶上县人民抗日自卫队”。自卫队曾转战于汶上、东平及附近十几个县,武装力量不断壮大。这支队伍先后被改编为鲁西北抗日游击总队第十支队挺进队、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支队一团、郓汶巨嘉抗日游击队、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八支队,曹先后任副队长,团参谋长兼一营营长,副支队长兼参谋长、支队长等职。屡立战功。1939年8月2日,曹率一个加强连参加梁山战斗,配合主力部队击毙日伪军300余人,俘日军24人。受到第十八集团军总部的表扬。1940年春汶上县十区响水口的反动道会门头子、伪区长李建徳操纵红枪会暴乱。曹曹志尚在平息暴乱中牺牲。时年37岁,葬于大曹庄村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