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起渤海区,人们首先会想到“奉献”这两个字。
而这种“奉献”,自有其缘由。在革命战争年代,我们党领导人民广泛开展减租减息、反奸诉苦、反特剿匪、护村自卫、土地改革、治黄立功等群众运动,为最广大群众谋取了实实在在的利益,从而赢得了民心,建立起血浓于水的党群关系、干群关系、军民关系。
其中,尤以土地改革运动使老百姓得到的实惠最大。对推动渤海区千万军民争先恐后支援解放事业,进而形成“不屈不挠、艰苦奋斗、顾全大局、无私奉献”的老渤海精神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顺应民意,解决解放区土地问题,是夺取胜利的基本保证
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,是我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。
渤海区与占全国面积约三分之一的东北、华北等老解放区一样,于新中国成立前,就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,因而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。他们踊跃参军参战,支援前线,巩固解放区,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消灭国民党反动派,作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。
在旧中国,土地制度极不合理,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%的地主、富农占有农村70—80%的耕地,他们以此残酷地剥削农民。而占农村人口总数90%以上的贫农、雇农和中农,则只占有20—30%的耕地,他们终年辛勤劳动,却不得温饱。
在渤海区,据推算,当时地主占总人口的2%,人均占有土地24亩左右;富农占6%,人均占有9亩左右;中农占52%,人均占有4亩左右;贫雇农占40%,人均仅占有土地一亩五分左右。
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,是旧中国贫穷落后的主要根源之一。
中国共产党为打倒帝国主义、封建主义,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,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,就领导农民开展打倒土豪劣绅和反对重租、重息、重押、重税等斗争。十年内战时期,在革命根据地开展了打土豪、分田地的斗争和查田运动,实行土地革命。抗日战争时期,为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,以减租减息的政策代替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。解放战争时期,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,成为夺取全国胜利的基本保证。
1942年秋冬,作为渤海区前身的冀鲁边区和清河区,认真执行党在抗日根据地的基本土地政策,分别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,实行“二五减租、分半减息,增加雇工工资”政策,大大减轻了地主富农对贫雇农的剥削,改善了人民生活,给根据地带来了新气象。广大农民群众的抗战热情及政治觉悟、生产积极性进一步高涨,共产党的组织有了新的发展,乡村政权绝大部分掌握在基层群众手里,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。
抗日战争胜利后,渤海区党委遵照党中央和华东局的指示,又领导群众开展了反奸诉苦斗争,清算了一部分恶霸地主的罪行。1946年上半年,按照党中央关于“各地务必在1946年,在一切新解放区,发动大规模的、群众性的、但是有领导的减租减息运动”的指示,领导群众继续深入开展“减租减息、增加工资”的群众运动。到1946年5月,全区有1万多名干部,在1.5万个村庄(占总数的三分之二)发动群众运动,组织农会会员65万余人,发展积极分子2万余人,建起党支部4041个,党员达7.7万人。
经过减租减息和反奸诉苦斗争,群众不仅从地主手中清算回土地50余万亩,而且广大农民特别是贫雇农的阶级觉悟有了很大提高。因此,进一步解决土地问题,实行“耕者有其田”,已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。
为了支持解放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土地的正当要求,进一步发动广大农民为巩固和保卫解放区而斗争,1946年5月4日,中共中央发出了《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》(即“五四指示”),强调指出:“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,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,是目前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与努力,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。”决定把抗日战争时期削弱封建剥削的减租减息政策,改变为消灭封建实行“耕者有其田”的政策。各解放区根据指示精神,迅速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。